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16〕14号),我局于2021年9月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禅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经专家认真审查及评审,拟定了分配方案,现将《2021年度禅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3月4日(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佛山市禅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将加强管理,做好保密工作,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1207文化遗产股邮政编码:528000联系电话:0757-82341236电子邮箱:whyck@chancheng.gov.cn佛山市禅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2月18日附件:1.佛山市禅城区2021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分配方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