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街农林水务局:根据2022年市财政预算方案和《东莞市农业局、财政局、海洋与渔业局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东农〔2017〕51号)的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对2022年获得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者资料已在其所在的镇街、村(社区)进行了公示,现提前将2023年市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农机类)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下拨资金为市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二、各镇街要加强此专项资金管理,三、各有关镇街农林水务局要迅速会同财政分局做好有关工作,向财政分局提供已审批的《东莞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原件、购机发票复印件和身份证(营业执照或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等资料,于2022年12月31日前将补贴资金直接划拨至以购机者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镇街农林水务局要加强对购机者的指导和监督,督促购机者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享受补贴的农业机械,如果发现骗取补贴专项资金的,还会取消其日后申请农机购置补贴的资格,五、本次下拨的专项资金记账列入2022年度“农业生产发展(2130122)”预算一般支出科目,附件:2023年东莞市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农机类)安排表2023年东莞市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农机类)安排表序号镇街申请人补贴对象类别补贴机具品目(型号)购置补贴数量(台/套)购买金额(元)配套中央目录市财政累加补贴资金(元)本次下达市财政补贴资金(元)备注合计12个镇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