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各企业,广大人民群众:现将《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转发你们,并将相关补贴标准明确如下:一、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每月按实际社保缴费额的1/2的标准给予补贴,二、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保补贴的补贴标准,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三、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按申请时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四、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按申请时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不高于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工作补贴金额给予补贴,如有疑问,欢迎咨询,咨询及办理地址:1、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6号窗口联系电话:0763-87162232、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双龙南路5号劳动大厦六楼3号窗口联系电话:0763-8716305附件: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docx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2月17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