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龙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江镇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意见(修订)的通知》龙附办发〔2020〕27号文件精神,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给予补助资金,我镇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资金依托“佛山扶持通平台”实现安全、快速直达至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助对象(一)2020年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且通过龙江镇高新技术企业补助审查的企业,(二)2020年重新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且通过龙江镇高新技术企业补助审查的企业,二、补助标准(一)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补助5万元,(二)企业重新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补助3万元,三、申领时间(一)补助申领及申诉时间:2022年12月6日-9日,(二)申诉处理时间:2022年12月6日-9日,四、申领流程进入“佛山扶持通”微信小程序或佛山扶持通网页(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后,具体申领操作详见附件2《佛山扶持通申领操作指南(移动端)》、附件3《佛山扶持通申领操作指南(网页端)》,申领成功后,请各单位使用企业管理员账号提前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按照操作指南做好申领的准备工作,(二)各单位在完善单位基本信息和添加银行账号时,六、咨询电话佛山扶持通系统技术支持83282211(技术支持电话)龙江镇经济发展办公室23878008(咨询业务电话)附件:1.2020年龙江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名单2.佛山扶持通申领操作指南(移动端)3.佛山扶持通申领操作指南(网页端)龙江镇经济发展办公室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