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12月服务市场主体工作日的通告根据州委、州政府部署,每月8日为“服务市场主体工作日”,12月8日,将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段杰同志坐班,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轮值服务市场主体,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12月7日前,请辖区内市场主体通过邮件方式,将诉求反映至轮值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二、12月8日,副县长将现场接待服务市场主体,现场研究推动有关事项,三、12月9日,轮值部门将按照问题、任务、措施、责任单位、时限五清单原则反馈至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跟进有关工作办理情况,积极推进各项问题解决并将完成情况及时向市场主体反馈,请有服务需求的市场主体于12月7日前将预约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