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建设“多规合一”管理平台,提出预选址意向、用地需求等事项,资源规划部门依托“多规合一”管理平台,相关部门10个工作日内查意见通过“多规合一”管理平台反馈到资源规划部门,教育部门负责对教育设施规划布局、规划和标准等内容的审查,文物部门负责对项目考古调查、勘探,地下、地上文物保护等内容的审查,大气、水环境执行标准以及疑似土壤污染地块监测调查和污染地块的评估、治理、修复的效果等生态环境保护内容的审查,相关部门10个工作日内查意见通过“多规合一”管理平台反馈到资源规划部门,教育部门负责对教育设施规划布局、规划和标准等内容的审查,文物部门负责对项目考古调查、勘探,地下、地上文物保护等内容的审查,大气、水环境执行标准以及疑似土壤污染地块监测调查和污染地块的评估、治理、修复的效果等生态环境保护内容的审查,土地所有权人依法提出工程建设申请,第十三条本办法由长垣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