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委办局(公司),各相关企业: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应用项目的通知》(苏发改信用发〔2022〕138号)要求,2022年省级信用体系建设应用项目申报工作启动,做好信用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各主管单位、各区镇负责汇总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请于3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区发改委,申报材料包括:信用管理应用项目申请表(2022年度)纸质版一式三份(附件1);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纸质版一式三份(附件2);项目实施方案、资金使用计划、已有工作基础和已取得工作成效等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格式),压缩包文件名格式为:单位/区镇名称+应用项目名称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2.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负责,并按要求填写《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一经发现取消申报单位3年内申报省级信用专项资金资格,3.各主管单位、各区镇对申报项目严格把关,要加强对信用专项资金项目的跟踪管理和绩效评价,附件:1.信用管理应用项目申请表(2022年度)2.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应用项目的通知(苏发改信用发〔2022〕138号)苏州市吴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