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2022年一季度工业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的通知》(闽工信联运行〔2021〕137号)和《关于促进2022年一季度工业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的通知》(宁工信运行〔2022〕2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春节期间工业企业走访慰问活动,为保障我县制造业企业生产和用工稳定,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慰问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重点规上制造业企业,标准为1万元/家;对规上制造业企业宁德市外员工留柘过年的发放春节慰问补贴,鼓励企业申报省、市级增产增效奖励,县财政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4万元、2万元,一季度工业产值1500(含)-2000万元的给予奖励1万元,一季度工业产值2000(含)以上的给予奖励2万元,县财政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规上工业企业,各乡镇人民政府)四、加快推动工业项目建设,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调度“两节”期间重点工业项目建设,2022年一季度按其出口总额每1美元奖励0.02元人民币,奖励企业10万元人民币,单个企业奖励不超过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