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济区科技管理部门,各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管理,提升科技创新平台基础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协同创新能力,根据《丹东市专业技术创新中心认定与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2年度市级科技创新平台运行评估工作,此次评估的对象为已建的市级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及省、市级技术创新中心(详见附件2),市级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经评估后将转建市级技术创新中心,评估对象需填报丹东市科技创新平台评估报告书(附件1)并提供相关附件佐证材料,平台年度报告书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各地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区域项目申报工作,评估截止至2022年12月10日,报送至所在县(市)区、经济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县(市)区、经济区科技、财政管理部门审核推荐上报截止日期12月15日,三、其他要求请各科技创新平台及依托单位高度重视,对于运行状况不佳、不符合相关要求或存在其他需撤销情形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