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归园居家庭农场: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28号)和《福安市农业农村局福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福安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批)的通知》(安农〔2021〕232号),经市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并通过,现转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第八批)39.51万元,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请加强项目后续管理,确保示范效果,福安市财政局福安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