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福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福安市特色农业(茶产业)发展第一批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农〔2022〕98号)文件、《福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扶持早稻生产物化补助申报指南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农函〔2022〕78号)、《福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福安市2022年粮食生产示范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农函〔2022〕77号),经各乡镇人民政府验收,市农业农村局公示,现下达2022年市本级特色农业(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粮食生产发展)80万元(详见附表),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请按照《福安市财政局福安市农业农村局福安市茶产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福安市特色农业(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安财农〔2022〕87号)文件,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拨付资金加快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附件:1.2022年市本级稳定粮食生产项目资金明细表2.2022年早稻生产物化补助项目资金安排明细表3.2022年粮食生产示范村项目资金拨付明细表福安市财政局福安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