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峡江县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峡府办字〔2022〕84号)要求,经各乡镇及县农技推广中心核实后,拟对各乡镇化肥减量增效千亩示范区创建主体以及符合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要求的农业经营主体或种植大户,给予物化或资金补贴(具体根据完成情况确定),现将各地千亩示范区创建主体及拟补贴农业经营主体、种植大户名单予以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附件:峡江县实施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主体补贴名单公示表(含千亩示范区创建主体及相关实施的农业经营主体、种植大户)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9日-2022年12月5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胡建珍0796-3680611峡江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11月29日峡江县实施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主体补贴名单公示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