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申报工作主要面向市级科普示范基地,推荐数量不超过3家,二、有申报意愿的单位请登录全国生态环境科普管理系统(http://kpgl.chinacses.org)查阅《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申报须知》,按照《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管理办法》(环科财函〔2019〕74号)相关要求认真填写《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申报表》,并提供详细的证明材料,三、申报单位务必于3月5日前将《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申报表》和证明材料一式四份邮寄至市生态环境局(以邮寄日期为准),经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邮寄地址:南开区复康路17号市生态环境局邮编:300191)(此件主动公开)附件:1: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申报须知.docx2:国家生态科普基地申报表.doc津环科函〔2022〕25号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关于开展第八批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各相关单位:按照生态环境部、科技部《关于开展第八批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2〕38号》)部署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申报工作主要面向市级科普示范基地,推荐数量不超过3家,二、有申报意愿的单位请登录全国生态环境科普管理系统(http://kpgl.chinacses.org)查阅《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申报须知》,按照《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管理办法》(环科财函〔2019〕74号)相关要求认真填写《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申报表》,并提供详细的证明材料,三、申报单位务必于3月5日前将《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申报表》和证明材料一式四份邮寄至市生态环境局(以邮寄日期为准),经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