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星同志经省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2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公示对象的职称评审有意见,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株洲市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职改办反映,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便调查核实,联系电话:0731—28817385电子邮箱:124863056@QQ.com,举报电话:0731-28687246(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电话)网络举报邮箱:scjjjz1602@163.com(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附件:2022年株洲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中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