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措施与分工1.市级科技计划项目45岁以下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骨干占总体项目的比例提高到25%,鼓励扩大市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家作为负责人的比例,(牵头处室:资配处,配合处室:高新处、社会处、创新处、成果处)2.培育青年科学家和青年科技领军人才,(牵头处室:资配处,配合处室:创新处、人才处)3.稳步增加青年项目资助力度,(责任单位:各在厦高校、科研院所)4.创新由青年科研人员承担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考核评价方式,对青年科研人员承担的财政资金30万元(含)以下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对青年科研人员承担的市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配合处室:资配处、高新处、社会处、成果处)5.鼓励在厦高校、科研院所减少对青年科研人员的考核频次,(牵头处室:资配处,配合处室:社会处、高新处、创新处、成果处)7.减少青年科研人员出席与本专业无关的一般性会议,(责任单位:各在厦高校、科研院所)9.鼓励在厦高校、科研院所开展青年科研人员职业培训,(责任单位:各在厦高校、科研院所)三、工作安排与要求在2022年12月底前,在厦高校、科研院所是减负行动3.0落实见效的责任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