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68号)文件规定,对租用其他场地初次创业的人员给予3000元/年的创业场地补贴,可按月折算,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经街道初审、区经济发展中心审核、区人社局认定,共有5家企业符合规定,现对拟发放2022年度第二批次创业场地资金补贴的企业进行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对上述公示企业及人员有不同意见,请在2022年12月1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甘井子区人社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应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联系电话:0411—81152608通信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人社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纬路90号邮政编码:116031)电子邮箱:grsj_jyrck@163.com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1:30、13:00—17:00附件:2022年度第二批次大连市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发放明细甘井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1月25日附件甘井子区2022年第二批次创业场地补贴明细(公示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