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后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乐政发〔2018〕41号)文件规定,拟发放浙江通升电子有限公司等261家2021年第二批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后补助资金1701.41万元(详见附件),研发后补助资金由企业自主用于后续研发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于非科研项目的基本建设、生产经营、人员待遇等支出,希你们按照规定,严格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附件:2021年第二批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后补助清单,乐清市科学技术局乐清市财政局2022年11月25日乐科字〔2022〕50号-关于发放2021年第二批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后补助资金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