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银行、融资性担保机构、保险机构: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加强普惠金融服务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四位一体融资平台信贷风险补偿及贷款贴息用途)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拟向全市公开征集四位一体融资平台合作机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征集程序意向合作机构(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提交申请材料→市工信局审核→网上公示→印发合作机构名单通知→签订合作协议,指定部门开展融资平台具体工作,(二)担保机构、保险机构应具备的条件1.获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签订业务合作协议,并在该额度内开展的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指定部门开展融资平台具体工作,三、申请材料(一)开展四位一体融资业务申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机构简介、近年开展中小微企业融资业务情况、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运行情况(银行提供)、获得银行综合授信情况(担保机构提供)、中小微企业特色金融服务产品、小微企业优惠贷款政策及工作计划等,此次合作机构征集工作完成前,原已为四位一体融资平台的合作机构,按重新签订的业务合作协议开展相关业务,附件:关于印发<珠海市加强普惠金融服务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四位一体融资平台信贷风险补偿及贷款贴息用途)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珠工信〔2022〕156号)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11月25日(联系人:杨国安,联系电话:2250183、13326628928)附件:1.关于印发《珠海市加强普惠金融服务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四位一体融资平台信贷风险补偿及贷款贴息用途)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