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业企业: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吉建函〔2021〕1553号)要求,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于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2月11日开展了2021年度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初评工作,现将初评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2022年2月17日-2022年2月23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企业、组织或个人,请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处提交书面异议材料,办公地点:吉林市松江东路7号103室联系人:赵宇联系电话:69985047附件:吉林市2021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初评情况表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