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工作的通知》(凉人社发〔2022〕40号)、《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工作的通知》(普人社发〔2022〕83号)规定,我局对如实参保的申报企业进行初步筛选、审核,经审核认定普格兴达货运场2022年9月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9人,按照500元/人标准,补助金额为4500元,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1月2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组反映,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4-4773007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组:0834-4786244普格县就业服务管理局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