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我区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企业或机构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一)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二、认定条件(一)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企业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企业是指业务涉及CPU芯片、服务器、存储、交换机、路由器、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OA、ERP、办公软件、政务应用、流版签软件、边界安全产品、终端安全产品等自主可控产品的企业,信创企业认定基本条件如下:(1)具备不少于100平方米信创产品研发或经营场地,(2)拥有不少于6名以上的信创产品研发或运营团队成员,(4)拥有不少于3项信创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服务于信创企业或用信创技术服务于其他行业,其中不少于3名服务团队成员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具备信创领域会员单位不少于20家,(三)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孵化培育载体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孵化培育载体是指为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企业或机构提供政策、管理、法律、财务、融资、市场推广和培训等方面的服务的产业孵化培育载体,认定条件如下:1.定向的空置为信创企业提供可自主支配场地使用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3.在园业务涉及信创领域企业不少于5家,三、申报材料申请认定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企业的单位请填写附件1,申请认定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行业协会或联盟请填写附件2,申请认定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孵化培育载体的单位请填写附件3,附件1: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企业认定申请书.doc附件2: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行业协会或联盟认定申请书.doc附件3: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孵化培育载体认定申请书.doc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2月15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