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对全县财政票据领用单位2021年度财政票据领用情况进行年检,现将票据年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年检范围在我局办理了《湖南省财政票据领用证》,二、年检内容(一)单位是否建立健全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并按规定办理财政票据的领用、核销等手续,2、非税收入执收单位重点检查单位开票金额与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中已确认为单位执收收入的金额是否一致,已确认为单位执收收入的金额以非税收入执收管理系统中的《非税收入结算情况表》和《一般缴款书》明细为准,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和医疗机构如有在2021年以前领用且仍未使用完的票据,(三)填写相关表格1、非税收入执收单位需填写《附件1:石门县财政票据领用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2:2021年度石门县财政票据年检情况表》、《附件3:2021年度石门县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清查表》、《附件4:2021年度石门县非税收入专用收据清查表》、《附件6:2021年度财政票据库存情况表》,还应填写《附件5:2021年度石门县其他财政票据清查表》,2、仅领用其他财政票据的单位填写《附件1:石门县财政票据领用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2:2021年度石门县财政票据年检情况表》和《附件5:2021年度石门县其他财政票据清查表》、《附件6:2021年度财政票据库存情况表》(见附件1、2、5、6),《2021年度石门县财政票据年检情况表》中第三、八、九、十栏均无需填写,(四)按要求送检1、各单位应在年检前办理财政票据核销手续,2、各单位应按规定持购领证、自查材料、相关表格以及清理整齐的财政票据到我局办理年检,(二)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应认真核对收入、核销财政票据,附件2中“在途资金(十)”是指“非税收入票据开票金额(八)”与“已确认为非税收入执收单位的执收收入金额(九)”的差额部分,附件:1.2021年度石门县财政票据领用单位基本情况表.doc2.2021年石门县财政票据年检情况表.doc3.2021年度石门县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清查表.doc4.2021年度石门县非税收入专用收据清查表.doc5.2021年度石门县其他财政票据清查表.doc6.2021年度财政票据库存情况表.doc石门县财政局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