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前三岛乡人民政府,区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海洋强国战略,深入挖掘向海发展潜力,显著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央编办《关于批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5〕132号)文件规定,按照《江苏省海洋资源开发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要求,现设立事业单位“蓝湾海洋资源开发技术创新中心”,举办单位为区科技局,该中心重点围绕海洋生物、海洋装备、海洋电子信息三个方向,重点培育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实现海洋资源开发技术的协同创新高地、企业技术创新的强劲助推器、科技成果孵化的活力生态圈、体制机制改革的探索实践,中心的业务范围包括:开展技术开发和产业化、完善科研条件平台体系、培育发展创新型企业、引育创新创业人才、创新管理体制机制,该中心不纳入机构编制核定范围,不定机构级别、事业编制和财政经费,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依法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