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对象申请临时救助,现将有关审核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可直接向乡镇(街道)反映,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8日至2023年5月17日(公示期为半年乡镇(街道)举报电话:88876001)序号拟救助对象姓名家庭居住村(居)委会家庭人口申请临时救助原因救助金额备注1陈秀明冼沙村1特困人员,医疗帮扶1人,7200元2钟嘉怡冼沙村2低保人员,教育帮扶2人,7200元3吴晓彤凌屋村4低保人员,教育帮扶1人,3600元4刘洁菲三联村4低保人员,教育帮扶1人,3600元2022年11月18日注:由乡镇(街道)在申请人所在村(居)设置的村(居)务公开栏及乡镇(街道)公共服务大厅公示,本次所有临时救助对象的信息以户为单位公示,未成年人信息不予公开,广东省临时救助对象审核公示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