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埔府规〔2019〕17号,以下简称《办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穗埔市监规字〔2020〕2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受理事项建设工程奖资助(质量强区专项资金)二、受理时间2022年11月16日至11月25日下午5时整前登陆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申请办理并完成纸质材料的提交,三、申报流程(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三)业务主管部门实质审核后,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四、咨询方式(一)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咨询: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联系电话:82114062(二)政策条款事宜咨询: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梁工,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2022年11月16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