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重点及支持政策01.“一带一路”创新合作项目: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面向“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开展跨国联合研发、技术转移转化和海外应用示范,支持企业面向以色列、芬兰、捷克、挪威、新加坡、奥地利开展跨国联合研发、技术转移转化,优先支持产业化前景好的项目,)03.重点国别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面向但不限于英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等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强的国家开展跨国联合研发、技术转移转化,优先支持产业化前景好的项目,04.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面向港澳台地区开展跨境联合研发、技术转移转化,05.创新国际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1)重大科技开放合作平台建设项目:支持国际大科学计划重要承载机构、有影响的国际科技组织及国际顶尖高校院所在苏设立的重大合作机构、中外政府间共建的创新合作园区,(2)重大科技开放合作平台建设项目:支持企事业单位引进国外一流高校、科研机构及跨国公司建设国际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支持专业性对外科技服务机构拓展对外合作渠道、开展跨国技术转移业务,(3)企业海外研发机构建设项目: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国外以收并购或直接投资等方式设立海外研发机构,)重大科技开放合作平台建设项目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重大科技开放合作平台建设项目、企业海外研发机构建设项目不超过120万元,由于创新国际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需经由省、市、区科技部门会商后组织申报,81890887附件:1.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2〕256号)2.推荐项目汇总表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科技局2022年11月16日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附件(来源:无锡高新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