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桂财教〔2022〕81号),现将南宁市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下达给你们,项目共3项,下达财政科技经费982.94万元,请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印发的《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04号)及财会制度有关规定,规范资金管理和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你们接此通知后,一个月内到市科技局签订项目合同,逾期不签合同,项目完成后,市科技局按合同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并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对项目成果进行管理,请各承担单位将准确的开户单位全称、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等情况提供给市科技局,特此通知附件:南宁市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表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南宁市财政局2022年11月15日(联系人陈宣余5533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