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和相关企业补贴申报工作,根据注册资金、地方综合性贡献、行业知名度等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一)补贴标准1、世界人力资源服务500强服务机构、注册资金达1000万元以上,2、国内人力资源服务100强服务机构、注册资金达500万元以上,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行业协会副会长及以上服务机构设立总部、注册资金达500万元以上且正常营运6个月以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三)申报范围本次一次性注册奖励申报范围为2019年4月17日后注册的服务机构,对年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含)且增速不低于10%的现有服务机构,(二)申报范围本次服务机构贡献奖励时间范围为2021年度,给予企业主要经营者10万元奖励,给予机构最高10万元奖励,(三)申报范围本次服务机构申报时间范围为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的引才补贴,区内企业通过服务机构从区外正式引进且工作满一年的符合年薪15万元以上的“四高”人才,(二)申报范围本次补助申报时间范围为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的企业人才中介费补贴,电话:0574-56266771附件:1.《镇海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注册奖励)2.《镇海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贡献奖励)3.《镇海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发展奖励)/(贡献增长奖励)4.《镇海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引才奖励)5.《镇海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购买人力资源产品奖励)6.《镇海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中介费奖励)7.《镇海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机构奖项奖励)镇海区人力社保局镇海区财政局2022年2月14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