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建立<“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实施监测机制的通知》(见国家能源局网站,为做好国家能源领域科技创新项目库的入选项目申报相关工作,一、申报范围《通知》附件中重点任务所依托的项目可以申报,确有重大创新意义的项目经评估后也可以申报,二、申报组织(一)省能源局牵头负责省内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按“常年推荐、分批上报”的原则实施相关工作,有关中央企业负责本企业、中国科学院负责院属有关单位、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负责本单位的项目推荐工作,也可向省能源局申请推荐上报,(二)项目承担单位自主开展申报工作,按《通知》要求填写有关材料报送省能源局,对《通知》附件中重点任务所依托的项目省能源局研究后推荐上报,对其他项目省能源局将组织专家评估是否有重大创新意义,再研究后推荐上报,三、其他今年拟上报项目的单位,于2022年11月20日前报送省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