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制定《温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评价标准》,制定《温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评价标准》,建筑企业按照《温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评分标准》在系统上进行申报并对其做出评价,确定“温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名单予以发布,各类别专业企业数量确定如下:1.总承包类别:房建工程20名,2.专业承包类别:地基基础工程专业2名、建筑机电工程专业2名(包括电子与智能化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专业1名、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3名(包括建筑幕墙工程),附件:温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评分标准温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评分标准项目序号评价指标赋分规则权重分值综合实力1建筑业产值(100分)前一年度建筑业产值(按市统计局提供数据)排名,第1名得100分,(同一人具备多项执业资格的按一人赋分)按上述赋分排名,第1名得100分,第1名得100分,第1名得100分,第1名得100分,第1名得100分,第1名得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