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组织开展南宁市本级2022年度7-9月“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脱贫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就业券补贴”等5项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补贴申报条件(一)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与之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二)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脱贫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脱贫劳动力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三)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与之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四)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与之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企业或社会组织,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七)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就业券补贴与一次性扩岗补助不重复享受,具体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网站(https://www.gx12333.net/si)单位办事–》就业创业–》企业吸纳补贴管理–》“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社保补贴申领、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申领或就业券补贴申领”模块进行申报,三、补贴申报时间补贴申报时间: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2月15日四、注意事项(一)请各企业在申报补贴前准备好相应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