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清府办〔2021〕4号)和清远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局、市财政局、清远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清远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清市监联〔2020〕28号)文件精神,清远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关于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项目入库企业申报的通知,自2022年10月15日至2022年11月14日,共收集到7家企业项目材料,拟通过7家企业材料,公示期自11月15日-11月21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联系方式:知识产权促进科,通讯地址:清远市连江路13号8楼,附件:2022年第十一批拟入库企业名单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15日附件2022年第十一批拟入库企业名单序号企业名称区域融资需求(万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商标版权备注1广东博事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清城区700-7218高新技术企业2清远市合意氟塑电线有限公司高新区50022711-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贯标企业3清远市兴鹏新材料有限公司清新区125-183-高新技术企业4广东鸿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英德市500-44-高新技术企业5广东嘉博制药有限公司高新区50023225-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贯标企业6连州市连峰粉体科技有限公司连州市300-131-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7清远宝威铜业有限公司清城区500--42高新技术后备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