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管理责任加装电梯管理,包括电梯使用管理和因加装电梯新增围护结构等附属设施设备(以下简称“新增设施设备”)管理两部分,(一)电梯使用管理1.电梯使用管理责任主体,二、加装电梯管理经费筹集和使用按照《南昌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加装电梯管理经费均由加装电梯所有权人承担,(一)加装电梯管理经费账户的开设,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开设并管理加装电梯管理经费账户的,要与加装电梯所有权人书面约定账户管理费用等相关事项,加装电梯所有权人也可以自行开设加装电梯管理经费账户并实施日常管理,加装电梯所有权人自行开设并管理加装电梯管理经费账户的,要书面约定账户管理人,承担具体管理工作,(二)加装电梯管理经费的筹集,加装电梯所有权人自行筹集加装电梯管理经费,加装电梯管理经费由所在门号加装电梯所有权人选出的代表(以下简称“加装电梯所有权人代表”)收齐后,统一存入加装电梯管理经费账户,(三)加装电梯管理经费的使用,加装电梯管理经费按照委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或者加装电梯所有权人的决定使用,发生需使用加装电梯管理经费情形的,由加装电梯所有权人代表按照加装电梯委托管理协议约定或者加装电梯所有权人的决定,在加装电梯管理经费账户中提取,并支付给相关单位,电梯正式投入使用前,加装电梯所有权人应当确定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并签订协议,协议中必须明确电梯使用权责,并承担具体管理工作,同时,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必须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电梯使用登记手续,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进行电梯维护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