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24号),现将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部分预算资金下达你们(详见附件1),相应工作任务清单一并下达(详见附件2),一、本次下达的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部分资金均为指导性任务资金,主要用于实施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和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绩效目标根据财政部正式文件下达后另行确定,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密切合作,尽快将工作任务和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具体主体,并组织实施,三、请各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管理,实行涉农资金管理“阳光操作”,市县通过2022年省与市县财政结算办理,列“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结算项目,支出列“213农林水支出”,附件:1.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部分资金下达表2.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部分资金配套任务清单附件(苏农计[2022]12号).pdf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4月24日来源:厅计财处【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