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关于派遣2021年省派科技特派员的通知》(浙科发农〔2021〕50号),浙江省科技特派员往返路费及下乡补贴实行年度包干制,本年度安排经费8.4万元,经费拨入派出单位,由派出单位代发,附件:2022年浙江省科技特派员往返路费及下乡补贴清单乐清市科学技术局乐清财政局2022年11月14日附件2022年浙江省科技特派员往返路费及下乡补贴清单派出单位姓名入驻乡镇金额(万元)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杭州茶叶研究所杜颖颖雁荡镇1.5浙江省亚热带作物研究所刘又高芙蓉镇1.3浙江大学徐正浩岭底乡1.5浙江省农业科学院肖朝耿清江镇1.5浙江省亚热带作物研究所刘冬峰淡溪镇1.3浙江省海洋水产养殖研究所邵艳卿蒲岐镇1.3合计8.4乐科字〔2022〕47号-关于拨发2022年浙江省科技特派员往返路费及下乡补贴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