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2〕162号)要求,决定开展我省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基地)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遴选程序(一)市地推荐申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简称各地)要对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实施方案》要求,有重点的进行动员申报,(二)省级评审推荐,二、工作要求(一)聚焦优质单位,各地要聚焦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主攻方向,聚焦头部企业和培养培训工作突出的院校进行重点动员申报,对纳入国家基地的优先推荐纳入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推荐范畴,(二)注重申报质量,各地要对照《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建设遴选参考标准》(附件1)和《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申报书》(附件2),将相关资料邮寄我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请与省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联系人:董杨威张伟联系方式:(0371)6969010269690328电子邮箱:rrczjnhnbgs@163.com邮寄地址:郑州市正光路11号D509(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附件:1.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建设遴选参考标准2.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申报书2022年11月14日(此件主动公开)(联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