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宝市科发〔2022〕6号)和《宝鸡市重点实验室评定工作指引(试行)》(宝市科发〔2021〕14号),经组织申报、主管部门推荐、形式审查、现场考察、会议研究等相关程序,现将拟组建的16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4家重点实验室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列举理由及必要证据,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向市科技局工业科技科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联系人:高立函0917-3260241附件:1.2022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拟组建名单.docx2.2022年市级重点实验室拟组建名单.docx宝鸡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