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相关用人单位及员工:经审查,以下单位符合《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化特殊工时审批清单式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杭人社发〔2021〕50号)的要求,决定准予实行特殊工时岗位清单式管理,具体目录如下:特殊工时岗位清单式管理目录(第五批)序号行政许可编号实行特殊工时制单位名称列入清单式管理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及计算周期实行岗位计算周期1杭桐人社许清准字〔2022〕第005号浙江米特计量有限公司2022年10月14日总经理助理月工艺主管月技术部经理月计划员月修表员月操作工月班组长月品管部主管月生产部经理月检验员月仓管员月财务专员月叉车工月采购主管月工艺员月出纳月采购助理月保洁员月工程师助理月人事行政月备注:员工对用人单位在实施特殊工时制度过程中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电话:0571-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