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对规模以上D类工业企业及规模以下C类、D类工业企业(含自然人工业户)执行差别化电价管理,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18日,针对差别化电价管理对象的具体操作如下:一、对规模以上C类企业实施预警,二、对被评为C类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含自然人工业户),其电价在现行《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表》中相应电价的基础上,提高每千瓦时0.10元执行,差别电价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其电价在现行《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表》中相应电价的基础上,提高每千瓦时0.10元执行,差别电价执行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对被评为D类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含自然人工业户),差别电价执行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四、加强对C类、D类企业(含自然人工业户)的监管,对执行差别化电价对象名单实施动态管理,瑞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11月11日附件:2022年实施差别电价企业(含自然人工业户)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