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淮南市“惠民菜篮子”提升行动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惠民菜篮子”定点门店建设,提升“惠民菜篮子”工作成效,依据《淮南市“惠民菜篮子”定点企业(门店)监管实施细则》规定程序,决定开展市区新增“惠民菜篮子”定点门店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新增计划拟新建2家“惠民菜篮子”定点门店,大型超市内设立的平价农产品经营区面积不得少于100平方米,大型超市社区连锁店设立的平价直销区经营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在社区单独设立的门店平价农产品经营面积不得少于30平方米,经营品种、数量、价格符合稳价工作要求,三、申报方式申请人如实填写《淮南市“惠民菜篮子”定点企业(门店)申请表》一式三份,(4)企业价格管理制度等资料,在新闻媒体或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认定为“惠民菜篮子”定点企业(门店),附件:1、淮南市“惠民菜篮子”定点企业(门店)申请表2、各区(园区)申报“惠民菜篮子”定点企业(门店)联系电话2022年11月11日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