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市直第一批)的通知》(泉财指标〔2022〕224号)、《泉州市林业局关于公布2022年省级标准化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名单的通知》,永春县林业局组织人员对3个主体进行现场检查及财务账目核实,拟拨付自查合格的泉州市永春凤居农林专业合作社、永春县福森综合农场、永春县蜂生水绮家庭农场各11.5万元,共34.5万元,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10日—11月16日),如有异议,请向永春县林业局反映,联系电话:0595-23879720永春县林业局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