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知识产权局制定了《上海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第二批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上海市知识产权局2022年11月9日上海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第二批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海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第二批专项资金的使用,按照《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及《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促进和规范知识产权运营工作的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2022年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的通知》等有关要求,主要包括:高校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医疗卫生系统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先导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促进中心建设、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中心评定、知识产权地方标准制定、长三角知识产权运营一体化推进、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公共专利墙项目、专利开放许可试点-专利超市项目,主要包括: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高价值专利升级培育项目、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运营能力提升项目、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首席运营官培养、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参选专利项目分析应用、科创板拟上市企业知识产权状况分析应用,(三)实施知识产权运营绩效奖补,主要包括:高校院所专利许可转让、商业银行专利商标质押、服务机构专利许可转让托管、企业(许可人)专利开放许可等四类主体运营工作绩效奖补,一次性予以每家不超过10万元资金奖补,一次性予以不超过30万元资金奖补,一次性予以不超过20万元资金奖补,第二节企业知识产权运营能力提升第十三条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通过实施专利导航、升级培育、许可转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维权等工作,第三节知识产权运营绩效奖补第十九条高校院所专利许可转让绩效奖补,第二十一条服务机构专利许可转让托管绩效奖补,支持本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按照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专利许可转让托管项目的通知》要求开展专利许可转让托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