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财建〔2022〕3号荔城区财政局荔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转发《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村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各镇(街):现将《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村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资环[2021]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村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资环[2021]21号)(此页无正文)荔城区财政局荔城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1月30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