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根据《关于推动企业拓市场、抢订单、促生产的行动方案》(东府办〔2022〕50号)中关于以试点方式鼓励企业抱团接单工作要求,对抱团接单的试点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或订单补贴,现组织开展2023年试点鼓励企业抱团接单项目(制造业部分)入库申报工作,且至少2家制造业企业组成抱团、共同签约完成单笔合同销售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订单,二、入库申报时间2022年12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三、入库申报程序对照《2023年试点鼓励企业抱团接单项目(制造业部分)入库申报指南》(见附件1),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通过“企莞家”(网址:https://im.dg.gov.cn)进行项目入库申报,账号生效后,点击“资金申报”,选择“2023年试点鼓励企业抱团接单项目(制造业部分)”入口,填写《2023年试点鼓励企业抱团接单项目(制造业部分)入库申报申请表》(见附件2),并上传有关附件,四、其他事项请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要求,附件:1.2023年试点鼓励企业抱团接单项目(制造业部分)入库申报指南2.2023年试点鼓励企业抱团接单项目(制造业部分)入库申报申请表附件1:试点鼓励企业抱团接单项目(制造业部分)申报指南.docx附件2:2023年试点鼓励企业抱团接单项目(制造业部分)入库申报申请表.docx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11月8日(联系人:王建林,联系电话:2222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