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现将山西省商务厅等13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家电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晋商流通〔2022〕21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和市政府工作安排,积极推进家电消费促进工作,各县市区、市直单位要认真研究相关政策文件,出台本地、本行业家电惠民政策,明确工作任务,重点围绕《通知》中9项工作措施,积极推进家电下乡、以旧换新、废旧家电回收利用、绿色智能家电应用、基础设施完善等工作,鼓励家电企业开展让利促销活动,加大促消费活动力度,请各县市区、市直单位确定专人负责联络工作,11月11日前将联络人名单和电话报市商务局,12月10日前报工作方案和工作进展情况,附:《山西省商务厅等13部门关于促进家电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晋商流通〔2022〕211号)山西省商务厅等13部门关于促进家电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pdf临汾市商务局2022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