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为切实推动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鼓励我市企业普遍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引导企业有计划、持续增加研发投入,根据《重庆市企业研发准备金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渝经信发〔2019〕80号),《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渝府办发〔2021〕47号),市经济信息委《关于下达2022年度重庆市企业研发准备金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渝经信科技〔2022〕20号),现下达2022年第五批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企业研发准备金补助)资金(具体项目及金额见附件),经济科目列“312对企业补助”,请相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会同同级主管部门,迅速下达资金到企业,要按照《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渝经信发〔2020〕38号)有关规定,切实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附件:1.2022年第五批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企业研发准备金补助)预算下达明细表2.2022年第五批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企业研发准备金补助)项目明细表重庆市财政局2022年11月8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下载:2022年第五批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企业研发准备金补助)预算下达明细表和项目明细表.xls文件下载:渝财产业〔2022〕13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