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乡村振兴局关于防止返贫专项资金申请使用情况的公示根据《营山县防止返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营巩固办发〔2022〕34号)文件精神,经农户申请、乡镇初核、县级复核、县防返贫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审批,2022年11月防止返贫专项资金共申请使用18025.21元,救助监测对象3人,现公示如下,公示时间2022年11月8日至11月11日,监督举报电话:12345,联系人:赵敏君,联系电话:0817-6891905,电子邮箱:527779759@qq.com,通信地址:四川省营山县正西街48号,附件:营山县防止返贫专项资金救助人员名单营山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11月8日附件下载:1.营山县防止返贫专项资金救助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