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威海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征求意见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情况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及《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等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结合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实际情况,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组织起草了《威海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征求意见稿)》,按照相关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对《威海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1月4日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征求公众对该功能区划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限内,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特此说明,威海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