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各有关单位:按照银川市人社局《关于拨付2022年度银川市博士硕士工作补助及安家费的通知》(银人社函〔2022〕221号)要求,用人(工)单位应对本年度享受自治区博士硕士补助人员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受补助人员为中共党员或民主党派的,还应征求组织关系所在部门意见,加盖公章,考核等次为待改进的,应列明需改进内容(另附);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应列明原因(另附),同时需提交由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户籍不在宁夏且公安机关无法出具的,由用人单位出具担保书,逾期未提交考核材料者,视为2022年考核不合格,将停止发放补助,四、由开发区管理的受补助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工作(劳动合同)关系10日内,应在钉钉工作平台提交“自治区博士硕士补助|工作单位变动备案”信息,30日内未提交“工作单位变动备案”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补助资格,将停止并追回已发放补助,受补助人员因单位原因在母、子、分公司之间内部调动的,应提交公司组织架构情况说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复印件,五、用人单位应在与受补助人员解除工作关系(劳动合同)15日内,向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提交书面报告和解除证明,对其在职期间工作情况予以考核评价,用人单位迁出开发区辖区30日内,应向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提交书面报告和迁出证明,住所仍在宁夏境内的,移交所属地归口管理部门;住所不在宁夏境内的,取消补助资格,六、受补助人员自愿放弃补助资格,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和其他符合应撤销补助资格情形的,本人或工作单位应书面说明情况,七、受补助人员未在申报单位工作满5年的,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30日内,将已发放补助全额交付至指定账户,并将《进账单》原件送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核实,逾期不退回的,将依法追究违约责任,记入信用档案,凡通过钉钉工作平台无法直接联系到本人,或要求通过工作平台提交相关材料但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的,均视为当年考核不合格,将提请撤销补助资格、停止并追回已发放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