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局(经济发展局)、局属相关单位:为加快推进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进程,特制定2021年现代农业发展专项中高标准鱼池建设项目和2022年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化利用专项中的池塘标准化(生态化)改造项目实施指导意见,一、实施主体项目申报主体应为金坛区域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涉渔企事业单位,二、补助标准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集体组织、集体养殖场、事业单位实施的项目根据第三方机构审定价,由涉渔企业、家庭农场、专业水产养殖大户等实施的项目补助为第三方机构最终审定价的50%,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标准化改造工程建设、设施设备配备以及规划设计、方案编制、水质监测、工程监理等相关内容,三、建设内容(一)池塘要求重点对连片100亩以上的及单个养殖主体水面50亩以上的池塘实施改造,确保完成标准化改造的养殖池塘尾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项目实施主体申报,局项目管理职能科室组织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专家组成专家组对上报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批复并进行公示,项目实施主体按照批复方案进行实施,局项目管理职能科室组织开展检查与项目验收,局职能科室会同财政部门会商后及时将向项目实施单位拨付补助资金,各地要切实加强养殖池塘标准化(生态化)改造(高标准鱼池建设)项目的运维管护与档案管理,附件:1、池塘标准化(生态化)改造(高标准鱼池建设)项目申报表2、池塘标准化(生态化)改造(高标准鱼池建设)项目实施方案3、标识牌格式(仅供参考)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9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